中国台湾“人肉搜索”规范化
发布时间:2012年11月15日 浏览次数:1551 来源:互联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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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14日消息,据《人民日报》海外版近日报道,今年10月起,我国台湾地区“个人资料保护法”正式实施。据此规定,基于公益需求的网络“人肉搜索”个人资料变为合法,而超出公共利益范围的则可能要吃官司。具体来说,就是规定有关“脸书”(Facebook)、博客等张贴他人照片的行为,必须限制在社交活动或家庭生活的范围内。
有法律学者认为,“个人资料保护法”中对于超出“社会公益”部分的规范,实际上就是规定了“人肉搜索”不可以怎样,这会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。
点评:电影《搜索》中,“人肉搜索”让叶蓝秋的人生从此“跌入深渊”。作为双刃剑的“人肉搜索”怎样才能发挥更大的正向力量?如何在基于公共利益和保护个人隐私之间求得平衡?值得所有“网”中人思索。不可忽视的一点,“人肉搜素”不应成为“网络暴民”的狂欢,也不能成为“网络疯子”的派对,更不能成为不法分子做“赏金猎人”的道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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